偷同户邻居电脑 销赃后次日获刑
作者:丁文娟 郁松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次数:443
偷盗同户邻居的东西,得手后第二天就被逮。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无固定工作的朱某因身上钱不多,遂想偷东西卖点钱花花。
邻居第二天加班回到家中发现电脑不翼而飞,但房间内没有被翻动迹象,门锁也无明显撬痕,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调阅小区监控图像确定朱某有重大嫌疑,对朱某展开了布控。次日朱某回到住处,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朱某交代了上述事情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