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三个载体”充实社会管理创新内容
作者:费尤祥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296
盱眙法院把审务工作延伸到村(居),创新“三个载体”,使社会管理内容充实丰富,并取得初步成效。
在乡镇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官定期到工作站上班,现场开展法律服务,为社会各界群众释疑解惑。
聘请村(居)法官,在各村(居)聘请两名有一定社会名望的群众作为村(居)法官,并给他们颁发聘书,平时他们在村(居)帮助做好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如果遇到有民事纠纷诉讼案件,他们运用自己的威望帮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与村(居)签订和谐村(居)共建协议,协议写明法院充分利用相关的人才、智力优势,以服务农村、农业、农民为原则,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等活动,为结对村(居)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帮助村(居)解决普通民事纠纷和一般信访问题;村(居)积极配合法院建立村居法官工作站,协助村居法官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着力打造无诉村(居)。
“三个载体”的实施,充实了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同时也取得初步成效,到6月初,近一个月时间,法院共派18人次法官到“法官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300多人次释疑解惑;村(居)法官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6起,并使8起因民间债务纠纷的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了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