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警,都须有行为准则来规范自己。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下发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发〔200961号),就是规范我们法院领导干部及普通干警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时时遵守,切莫有半点马虎。

 

廉政建设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关于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是对全国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起码要求,是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进一步深化。法官每办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官办案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是今年人民法院要着力抓好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在三项重点工作中,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行,是保障,是基础。

 

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个人为处世,总要受一定价值观的影响和支配,它就好比是人生的指南针,不可或缺。人民法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当以什么样的精神旗帜团结在一起?我认为是公正廉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如何才能守住这个底线,我认为,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二是增强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人民法官,每办一起案件,应把人民放在心上,处处为人民着想;三是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将法学理论与办案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上述几点,才能遵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也才能实现公正、廉洁、为民这个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