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窘迫一心想死,打开煤气罐欲用煤气毒死自己,结果没被毒死却引发了一场爆炸事故,还蹲了大狱。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爆炸案件,被告人李某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8106下午14时许,因经济拮据而产生自杀之念的李某在租住地将门窗关闭,打开煤气罐阀门后躺在床上欲自杀。随着时间的推移,煤气味隐隐地从门窗缝隙向外散去。房东闻到味道后将李某敲窗唤醒。刘某起床后明知房间内液化气遇明火会发生爆炸,仍用打火机点燃香烟。打火机刚刚点着,李某头发就烧了起来,紧接着“轰”一声,李某所租房屋及隔壁楼房均坍塌,面积分别为118.18平方米58.9平方米,财产损失共计50574元,造成两屋内的空调、电视机、附近住户的门窗等物品损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引发爆炸物,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天道酬勤,经济拮据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回避生活的压力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