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无钱回家过年 深夜持刀抢劫女司机
作者:陈书敬 发布时间:2010-05-07 浏览次数:425
2010年春节前,被告人梁某某从内蒙古打工回洪泽过年,因身上积蓄所剩无几,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并把目标放在了深夜开出租车的女司机身上。
后民警经侦查走访和利用技术侦查措施,在洪泽县一宾馆内将被告人梁某某抓获,被告人梁某某对抢劫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采取持刀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梁某某犯抢劫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梁某某系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积极退还赃款、赃物,悔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