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三个狠抓”化解涉诉信访纠纷成效显著
作者:丁晓霞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286
扬中法院突出信访化解维稳意识,创新机制,咬定目标,强化措施,积极谋求涉诉信访集中化解工作新成效,全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2年1-5月份,该院上访形势相对缓和,无一例“进京访”事件发生,在镇江地区名列第一。
一是关口前移,狠抓源头预防。积极拓展诉调对接领域,大力开展“无讼社区、无讼企业、无讼机关”争创活动,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指标纳入综治考核。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实行审判管理部门分析、院务分析、季度党组专题分析“三会”制度,在全院形成重视审判管理、关注审判绩效、规范司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防范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的产生。加强案件风险评估,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判后答疑、案后回访和生效案件法律释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诉率和上访率。
二是完善机制,狠抓多元化解。严格落实院庭长接待日制度,每月在新闻媒体提前予以公布,准时接待来访群众,解答他们的疑问,认真接待处理初信初访。创新化解措施,引用“思想疏导、情感诱导、经济引导”的三导工作法,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穷尽一切措施予以保护;对于无理缠访闹访的现象,依法予以终结程序;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经济帮助。强化“四定一包”责任制,定期公布化解进度,突出责任追究,多措并举化解,全力做好息诉罢访。
三是争取支持,狠抓息诉稳控。建立健全政法委领导下的涉诉信访稳控化解机制,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由市委政法委对信访案件进行集中交办,会商化解方案,落实信访稳控措施。对重点上访老户,建立“信访档案”,实行长期监管,特别是可能造成越级访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疏导,将信访人稳控在基层。主动与村镇基层组织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约谈,及时掌握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尽可能将欲进京访的当事人吸附在当地,延缓或消除其进京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