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苏州金阊区法院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措施,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地加强与人大的联络工作,实现法院和人大的良性互动。

 

一是“点”上加强主动对接。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院长亲自抓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开展代表联络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时间要求以及代表旁听庭审的联络接待、意见反馈等细节作了严格要求。在邀请代表观摩庭审的基础上,制作庭审反馈表,及时听取和收集代表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进法院干警进一步提升庭审水平和审判质量。

 

二是“线”上加强专题汇报。建立工作台账,使联络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及时将工作情况等“线”上的工作向人大作专题报告,总结分析“线”上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同时对代表来信来访、涉代表案件,代表督查、督办案件,由专人负责,建立了联络工作台帐,定期督办,做到限期办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面”上加强沟通交流。经常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印发《人大代表联络专刊》,不断改进、丰富专刊的内容和形式,使代表及时掌握审判工作的新情况。同时定期走访、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增进法院与人大代表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法院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