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以新思维新理念力求避免涉诉矛盾
作者:钱晓龙 发布时间:2010-05-07 浏览次数:244
当前法院系统诉讼矛盾比较突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正视可能发生的诉讼矛盾,坚持以扎实的基础工作,公正廉洁办案,有效避免涉诉信访矛盾发生。该院自2007年建院来,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正视诉讼矛盾。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和结果的追求存在差异,极有可能产生诉讼信访的风险,该院始终强调信访无小事、信访份内事,从制度上明确首问责任制,要求干警公正廉洁司法、严格规范执法,做到理念上为民、态度上亲民、措施上便民,尽最大可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防止与当事人产生矛盾,防止诉讼矛盾激化。
二是强调司法服务。加强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诉讼,正确举证、质证、辩论,指明救济途径,正确对待法院裁判;加强案件的协调、调解,促进矛盾化解,特别注重房屋拆迁、劳动报酬等矛盾尖锐案件的协调;注重协调解释,讲清法律规定,讲清道理要求,讲清是非标准;注重协调各方利益,妥善把握情理与法理的平衡,力争案结事了。
三是注重工作细节。确立立案工作降低门槛、民事审判热情细致、刑事审判准确得当、执行工作循序渐进、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思路,让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更多地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对新类型案件,坚持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制定对策,提高法律政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案件处理技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源头预防涉诉矛盾。
四是赢得广泛支持。对法律关系复杂和重大、敏感、疑难案件,重视法理研究,利用政治优势予以化解。对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案件,加强组织协调;对涉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的案件,争取上级党委支持;对涉弱势群体的案件,注重维权和司法救助,形成人民群众相信法院、党委政府支持法院的良好氛围。
五是全面化解矛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排查与经常性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随时掌握涉诉矛盾动态,制定对策,做到“一案一策”。推行法官答疑和院庭长随时接待制,当事人不理解或不满意时,可以随时反映。院庭长及时核实所反映的问题,依法解释答复,需要改进的,限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