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法院执行人员横跨六省,成功执结了370万元货款。

 

去年12月,江苏连云港一家外贸公司与河南某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370万元购煤合同,到了交货期,贸易公司的人突然“蒸发”,外贸公司派人到贸易公司一看,该公司已人去镂空,汇去的订煤款被这家“三无”公司的老板提走了。春节前,外贸公司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后,迅速向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连云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派出执行科长李玲和法官孙存君以及2名法警前往河南去执行。到了河南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一下车,他们直奔贸易公司的老板家,一看是法院的警车,没等执行人员进屋,老板就跳窗跑了,法官和法警们就包抄向他追去。

 

大概是被执行人对当地的情况太熟悉了,追踪执行被执行人突然不见了。无奈,执行人员找了一间旅馆住下,他们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认为被执行人不会很快离开这里。于是,他们在进行深度走访调查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已买火车票去了秦皇岛。这个情况太重要了。执行人员立即赶到车站,买票登上特快列车,提前赶到秦皇岛。刚下火车,他们就发现了被执行人,大家二话不说,撒腿就追。追出10多分钟,执行人员把被执行人堵在了一个巷道内,本想吞下这笔货款的被执行人,被当场抓住。

 

从连云港到河南,再追到秦皇岛,执行人员跨省终于把被执行人带了回来。经过一番较量,这名李姓被执行人终于说出了实情。他说,自己本来就没有煤,只是离婚后想弄点钱,找个地方过几天好日子,不想自己的美梦破碎了。

 

前日,执行人员从被执行人住在秦皇岛的一名亲戚处追回了370万元全部货款,并及时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某外贸公司,像这样的案例在连云法院还有不少。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共为企业执结到位资金4.12亿元,为“三保”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