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强化”注重人民陪审员管理效果好
作者:隋宁 刘丽 发布时间:2010-05-06 浏览次数:226
江苏省睢宁法院以“人民陪审员推进年”为契机,以“创新高陪审率”为目标,通过四个强化,注重人民陪审员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第一季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4件,占全院普通程序审结案件的 96.6%,较去年同期增长21.3%。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的纽带作用,明确政治处负责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事务管理。采用随机抽取和个人专长相结合的方式协调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际参审情况由各部门内勤人员做详细记录。专人负责陪审员业绩档案,记入陪审员参审、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程序管理。案件承办法官需根据本院《陪审员配置表》选用陪审员,规定民事案件庭前3天,刑事案件庭前5天通知人民陪审员开庭时间、地点及合议庭成员,确保陪审员按时参加审判。陪审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提前阅卷,熟悉案情,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实现陪、审的有效对接和审、调的实质性参与,更好的在调解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强化陪审员陪审案件统计制度,实现一月一汇总,一案一登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完善《陪审员业绩考核管理制度》,以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调解数、撤诉数、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激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和责任感,深入挖掘其调解潜力。
四是强化物质管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落实陪审员经费,做到一案一补,定期发放。同时为增强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优化陪审氛围,专门为陪审员购买法律书籍、征订报刊,提供专门的休息室,配置电脑、桌椅等,让陪审员以院为家,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