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中院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各职能部门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阳光执行”,全力克服“执行难”显成效。今年1-4月,市中院执结为51.3%,同比上升12.59 %。

 

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市中院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证信息、扣押车辆、限制出境、执行支援等方面全面加强配合支持,努力缓解“执行难”。市中院与公安局和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积极寻求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方面的合作。

 

市中院在已有的《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的通知》《关于执行权分权配置的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执行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试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等规定基础上,修改和制定了《关于制定开通“阳光执行直通车”的规定》、《关于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中院执行局廉政风险点分析防范及措施》、《执行人员外出办案暂行规定》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行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执行快速反应、联动、威慑三个机制,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