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行政拆迁等社会关注、重大、疑难案件增多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受理行政案件32件,审结30件,其中撤诉22件,撤诉率为73.3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3.33%,并且没有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从而有效地化解了行政纠纷,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协调意识,主动靠前沟通。泉山法院把行政协调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抓手,将行政协调贯穿于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坚持“能协调则协调,多协调少判决”工作思路,在办案过程中,主动靠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释法说理,从而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明确争议实质,引导理性诉讼。在分析案件形成背景的基础上,根据各类行政纠纷的特点,通过审查案件证据材料,认真梳理争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的实质。同时充分运用“陈燕萍工作法”,适时灵活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通过行政或诉讼的方式,依法解决行政纠纷。

 

三是倒查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执法的过程中是否有瑕疵,通常是引起行政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泉山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首先采取倒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瑕疵。如果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则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纠纷,同时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泉山法院创新方法,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不仅提高了行政案件的撤诉率,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实质性利益沟通渠道,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