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商事诉前调解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05 浏览次数:268
近年来,苏州沧浪区法院商事案件收案数迅猛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商事审判积极推行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与钝化矛盾、促使审理案件效率最大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至四月,共受理商事诉前调解案件138件,调撤率达到84%。
一、着眼大局,调解重心前移化。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切实贯彻“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原则,法院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商事诉前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丰富的调解经验,实现案件调撤率的最大化,同时鼓励全庭法官积极参与诉前案件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隐患,促使案结事了,有效防止和减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
二、因案而宜,调解方式多样化。主持调解的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因人制宜的采取电话调解、实地调解、法庭调解、背靠背调解、律师协助调解等多种方式,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仔细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利害关系,使当事人心悦诚服,真心实意地接受调解。
三、完善机制,调解制度规范化。民二庭为规范探索商事诉前调解程序,相继建立了诉前案件分案流程制度、调解时限延长报批制度、结案报批制度等,同时设计诉调案件汇总表,由专人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的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到位,责任到人。
四、延伸服务,调解跟踪全面化。在案件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实施跟踪服务,根据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及履行内容,全面做好督促履行工作,通过法律释明的方式向义务方当事人明示不履行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大大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避免社会矛盾的再次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