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强化八项措施 努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05 浏览次数:266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制。迅速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直接抓各分管部门工作的落实,各庭、室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矛盾排查。各业务庭要重视对本部门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单位、家庭、邻里矛盾案件和病情不稳的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扬言报复的人员、因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打击而性格怪异举止反常的人员进行重点滚动排查,逐案疏导化解,逐人教育稳控,全力跟踪化解,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三是强化信访处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处理相关规定,规范信访接待行为,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群众来访和法官下访相结合,要求承办法官带案下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不正常上访行为发生。
四是强化诉讼调解。拓宽诉讼调解渠道,创新诉讼调解方法,坚持贯彻“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判后答疑、法律释明工作,打消当事人顾虑,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一方面该院积极开展“法官进村(社区)”活动,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巡回审理,让群众了解法律,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报道,指出极端行为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六是强化作风建设。实行自我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转变干警工作作风。一方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对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或在接待当事人时有冷漠、横蛮、推诿现象的,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严肃处理。
七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干警值班、入口安检,流动巡逻、监控报警等安全防范管理体系,确保法院人防、技防、设施防到位。
八是强化部门联动。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危险人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