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预防在先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安全
作者:张甫 发布时间:2010-05-05 浏览次数:308
最近,针对在校学生的恶性安全事件频发,给法院的社会维稳和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一要真重视。社会安全最重要的人生安全,最让人揪心的是孩子安全,最近一连串恶性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谐的功能作用,工作做不好,措施不到位,很有可能带来一系列危害结果,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系列事件带来的影响,深刻汲取教训,确保不因审判工作不力而导致当事人将激烈情绪转嫁于社会、转嫁于学生。
二要抓信访。首先从源头抓起,发现有信访隐患或苗头的案件立即启动预案,重视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最大限度地追求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证案结事了;其次要再作深度排查,已经信访的按照“四定一包”、首问负责等相关制度予以落实,不能只满足于简单回复、简要汇报,要真下功夫、多花时间、投入真情,防止矛盾激化酿成极端事件;第三,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案件承办人是第一责任人,所有申诉申请再审、信访案件必须经过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三重释明工作。
三是早介入。一是刑庭、少年庭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分析校园伤害系列案件的特点,提前制定审判预案,做到有备、有数、有对策;二是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与有关学校多沟通、多接触,对校园安全予以法律指导;三是加强对缓管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做优做细工作,与有关部门一道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生活难题,尽量化解仇视敌对情绪,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化解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