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劳资纠纷负增长的背后
作者:曹鸣红 卢凤 发布时间:2010-05-04 浏览次数:1344
2010年以来,江阴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8.7%,且“负增长”的态势已经持续了将近5个月,这是该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
江阴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成立之初,恰逢《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入劳动者心中之时,又加之金融危机波及辖区企业,使得该庭的审判工作一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然而,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该院劳动争议案件却出现“负增长”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大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我院的巡回审判机制、联动协调机制、预警服务机制也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江阴法院院长郑元介绍说道。
专业化巡回审判保质效
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要求,江阴法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作为该院“驻点巡回”的重中之重,首先选派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该庭审判员,再配以工作技能良好的书记员予以辅佐,力求建立起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同时,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审判形势,督促法官注重业务学习,通过专题研讨会,审判经验交流会的方式,提高审判和调解技能,并通过调研,及时反映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撰写典型案件指导实践,为今后处理该类案件提供参考,从而有效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江阴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专门制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流程规范》,明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责任主体,明确统一相关的损失费用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并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制作格式化文书,包括开庭笔录、赔偿费用清单、裁判文书等。数据显示,两年来,江阴法院劳动争议庭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86件,调撤率达到75%,平均审理天数为49天。
多元化联动协调机制增高效
在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下,江阴法院在劳动争议庭成立之初便首先与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一方面将适宜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委托或邀请调解,增强劳动者“娘家人”的话语权,力求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两年来,该庭共计委托工会调解案件87件,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由市总工会选拔了两位老干部担任兼职陪审员,专门参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既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可从维护企业稳定大局出发进行调解,从而化解矛盾。
此后,江阴法院与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分析辖区劳动争议的现状和发展态势,商讨有效对策,努力将劳动争议处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
两年来,江阴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审理的每个案件都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工作,群体性纠纷、破产企业遗留的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纠纷,都在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维护其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既让企业心服口服地掏出教训费,又帮助其渡过金融危机的难关。
人性化预警服务促长效
江阴法院将劳动争议的预防、预警机制建设作为该院的长期工作目标,首先是通过大规模的法制宣传达到预警效果。一方面通过为工会组织的调解员,企事业单位代表、各村会干部等讲授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介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技巧,增强基层调解人员调处劳动争议的能力。另一方面以工会代表为桥梁,向各用人单位与广大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以案说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其次,江阴法院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咨询活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2009年,该庭借助“百名法官进百企”的活动契机,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对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分析,对可能影响企业发展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预警通报,并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或提供法律建议。
此外,江阴法院还在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企业、群体提供劳动争议、工资清欠、失业保障,司法鉴定和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的法律援助。“我相信,随着各项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规范,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成为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能动泵’”,江阴法院院长郑元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