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北塘法院将4万余元交到了刘某、赵某等21名农民工手里。喜领工资款的刘某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农民工撑腰。”

 

20103月中旬起,因无锡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赵某等人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拖欠的加班工资。尽管个案执行标的额不大,但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若不依法及时执行好这些涉及民生的案件,必将影响到农民工的生活和社会稳定。为此,北塘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指定经验丰富的承办法官负责执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一方面稳定农民工们的情绪,避免信访上访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执行措施,查控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并上门了解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但该公司负责人借故躲避不与配合。后执行人员依法冻结了混凝土公司的银行帐户,同时向该公司做法律宣传,告知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混凝土公司委托律师将全部执行款项交到法院,21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拖欠多时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