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着力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284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以开展“忠诚、为民、廉洁、公正”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功能的同时,切实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1-5月份,全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64件,其中调解结案502件、撤诉287件,案件调撤率达81.85%。
建立调解工作指导机制。该院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诉调对接工作管理办法”,通过民主推荐,从全县基层组织中选聘了169名民事调解工作协理员,并在117个行政村和县城6个社区设立了调解室,由法官定期驻点对民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力求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减低矛盾纠纷的成诉率。在此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案件,分管院长和庭长发现有调处可能而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指导案件承办人找准突破口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双方仍存在分歧的案件,则由院、庭长亲自主持调解。
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该院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在民事案件起诉到院之初,立案庭的法官就循序渐进地对原、被告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诉前化解;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承办法官将依据查明的事实,结合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把握平衡点,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审的形式,引导双方互谅互解,促成调解成功;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要求过高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指导其按照应该承担的比例,计算出应该赔偿的数额,并帮助被告人剖析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告知其积极赔偿,可以考虑从轻处罚的刑事政策,促使其主动接受调解和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借助各种外力积极参与调解。该院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体会到,民事审判调解工作除了靠审判人员的努力外,还要依靠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对于案件复杂、涉及面广、调解难度大的案件,该院适时适地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社会组织和人员以及在当事人所在地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