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城法院为了一起诉讼标的额为3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辗转周折,远赴千里之外的张家港进行送达,使被告深为感动,变举家逃债多年为主动上门还款,双方皆大欢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03月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送达中发现,被告为躲避债务,早已举家外逃。法院主动与原告联系了解情况后,得知被告在张家港打工,但仅知大概位置。为了实现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仍决定派人前往送达。送达人员坐了近5个小时车,辗转近千里到达张家港后,虽经多方打听,但仍未找到被告。后又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并在其协助下,最终确定了被告的具体住址。但当送达人员赶赴地点时,被告却家中无人,送达人员虽苦等多时,仍无结果。正当送达人员失望而返时,被告竟主动与原告联系,并将欠款送还上门。原来被告回家后,通过周围邻居得知,法院工作人员不远千里前来送达传票,深受感动,认为法院是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事,自己本来理亏,这样办案让他输得服气、输得安心,遂改变态度,主动偿还了欠款,原告也喜出望外,主动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