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识于网络后迅速坠入爱河并“闪婚”,终因缺乏相互了解,新婚夜新郎逃跑而又“闪离”。常熟法院最近审结了这起因网络“闪婚”而又“闪离”的离婚纠纷案件。

 

韦某与黎某都是喜欢追求时尚的一族。2007年底韦某与黎某在网上发布了征婚启事,二人因此相识。不久之后双方就谈起了恋爱,见了几次面以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20089月左右,双方因为经济问题分了手。分手后,韦某与黎某仍热衷于网上征婚。20093月双方在网上看到了对方的征婚启事,即重归于好,又谈起了恋爱,不久就同居了。

 

与上次恋爱不同的是,这一次韦某与黎某于20099月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夫妻感情一般。黎某家于200910月举行结婚仪式。而韦某则于20101月在自己的老家举行婚礼办酒,办酒的新婚夜,黎某离家跑掉了,致使韦某及家人觉得很是丢脸。韦某认为黎某新婚夜逃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二人的感情,深深伤害了韦某,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想多说二人的感情状况,同时要求韦某返还彩礼。

 

后经法庭的调解,韦某与黎某达成离婚协议,并由韦某返还黎某钻戒、项链、手镯等彩礼。

 

【点评】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热衷于网恋以及网上征婚。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本无可厚非。但由于网络是虚拟的,与现实有着很大的脱节性。而婚姻又是终身大事不是儿戏,婚姻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年轻人在网恋或者网上征婚时一定要冷静,不能为了追赶时尚而冲动。只有充分了解了对方才能进入婚姻的 “围城”,否则只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