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以来,高淳法院认真组织学习,采取五项措施,实现五个结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架起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一是强化内外联系,实现“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坚持“请进来”,完善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咨审员调研座谈、旁听案件审理机制,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法院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主动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另一方面,主动 “走出去”, 继续做好巡回审理活动,开展法官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服务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二是强化信访处理,实现群众来访和法官下访相结合。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在做好涉诉信访接待处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官带案下访活动。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和不满意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带案下访,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查证落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避免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不正常上访行为发生。

 

三是强化审判参与,实现专业审理和人民陪审相结合。一方面不断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另一方面不断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构成,减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比例,增加普通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与群众在联络沟通上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定期组织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他们了解民情、宣传法律,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

 

四是强化沟通载体,实现传统沟通和网络沟通相结合。一方面重视并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改进和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充分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收集网络对法院工作的舆情反应,一旦发现涉及本院的负面消息,及时沟通疏导,澄清事实,公开接受监督。稳步推进法律文书上网工作,方便群众查阅有关法律文书,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是强化监督机制,实现自我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五个严禁”印成卡片由每位干警随身携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途径,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坦诚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案件公开审理,方便群众旁听,对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群众比较关心的案件,及时进行宣传沟通,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