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明确机关作风建设“四大”目标
作者:王则田 发布时间:2010-05-04 浏览次数:340
近日,南通中院在连续两年进入市级机关先进行列的基础上,出台《2010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促进法院工作的大发展、司法形象的大提升,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强化职能工作,积极构建“大服务”格局
积极参加市重大工作部署,依法服务大局。参与长安南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通过预防犯罪、社区矫正两项工作,参与青少年、社会流动人口、经济困难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帮扶工作中。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点通过行政审判,发现行政执法中的普遍问题,发放各项司法建议,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以调解工作为主线,促进涉诉矛盾化解。制定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暨涉诉矛盾化解指标考评体系实施办法,建立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指标体系,推进“涉诉矛盾化解年”活动和“深化调解年”活动开展;建立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流程管理运行机制,规范诉前调解与立案工作、审判工作的相互衔接;定期对调解暨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通报和跟踪,规范全市法院调解撤诉工作的运行。
二、加大联络工作力度,切实构建“大联络”格局
每半年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大中院校师生代表等旁听案件公开审理,参观审判法庭、院容院貌、院史陈列室、了解法器等。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特邀监察员及新闻媒体参加,通报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举措以及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听证等,及时发布法院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宣传,扩大影响面。每半年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执法)监督员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视察法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观摩庭审、听证等,使之更好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法院工作。适时邀请党委、政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到中院检查指导工作,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深化定向联络和重点联络。全面落实定向联络、分级负责制度,按照代表委员级别和所属地区分别结对联络,建立定向分级联络工作网络。广泛开展旁听评议专项活动。开展“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中院每个合议庭都安排一次阳光庭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判。
三、强化司法宣传,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
坚持内外并举,拓展司法宣传阵地和受众面,提升机关作风建设知晓度,做到“三互动、三突出”,即:面上宣传和重点宣传互动,突出重点宣传;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互动,突出外部宣传;外地媒体和本地媒体互动,突出本地媒体,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与南通日报社联办《法院之窗》专版,与《江海晚报》联办法院好新闻竞赛,宣传法院,接受监督,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着手建立南通法院网,设立开通民意沟通信箱,让公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全市法院亮点特色工作、审理执行案件的过程、结果,满足公众对南通法院的关注和需求。拟将全市法院重大新闻文字及图片报道印制成册,分发给市级机关领导、各部门以及代表委员等,进一步展示法院的亮点特色和法官的形象。与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开展第三届“十佳审判长”和“十佳审判员”评比表彰活动,并与南通电视台联合举办颁奖晚会。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组织干警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和整改不足;全面推广“陈燕萍工作法”,开展“学习陈燕萍,争做平民法官”活动,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强化督察考核,努力构建“大督察”格局
始终将工作重点放在以制度来规范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上,年内开展一次“优化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重点业务部门和重点环节,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开展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活动,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公开承诺若干事项,随案发放“五个严禁”监督表,通过宣传使社会广泛知晓,并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督查力度,健全考核机制。调整和充实院督查队力量,不定期的对各基层法院及本院各部门落实规章制度情况、庭审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限期整改落实,对情况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明查暗访通报情况作为年底基层法院和各部门检查考评的一项参考依据。中院还将邀请新聘任的27名执法监督员及40名市特邀行风监督员参与两级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明查暗访活动。实行信访投诉举报排名通报制度。对各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情况实行每季度通报制度,对年内累计排名靠后的三家法院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干警违法违纪和影响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自己发现,主动查处的不扣分,被上级法院或纪委查处的加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