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制定出台《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
作者:倪晓红 发布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287
为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市委政法委批准同意,吴江法院制定出台了《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这是吴江法院首次针对涉少案件制定的专项救助办法,体现了对涉少案件所涉相关困难群体利益的特殊保障。
《救助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因犯罪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人身伤害,急需基本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确需救助的;因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被害人急需基本医疗费用或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确需救助的;因父母离异导致未成年子女出现生活、学习严重困难,并急需救助的,以及其他确需救助的。适用条件必须是犯罪行为人、民事侵权人以及相关的监护人无能力履行法律确定的赔偿义务。《救助办法》还对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救助申请人、救助的申请程序、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请的审查程序、救助资金的拨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