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30 浏览次数:286
作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东县人民法院切实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先机条件和优先选择,尽可能地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通过政治优势得以化解。为此,该院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推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以及专门领域的对接,形成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而且将诉前调解纳入法院流程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加强绩效考评。
日前,该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处原告朱某与被告夏某离婚案件,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被告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本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及时就给付内容进行了执行。为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专门给诉调中心送来一面题写“勤政廉明,热情细致”的锦旗。该案的处理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案结事了的具体体现;也是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先机条件和优先选择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