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湖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院的工作,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及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法院大力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的良好氛围,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关心重视法院工作。每年区委主要领导都前来看望慰问法院干警,与法院班子进行座谈,对法院工作作出了具体指示,并多次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区领导经常过问法院工作,帮助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区人大、政协领导也到法院指导和调研。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观摩庭审、监督执行活动,主动宣传法院工作成效,使法院干警深受鼓舞,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二是从组织上大力支持法院队伍建设。鉴于近年来法院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理难度日益加大的实际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支持该院向社会公开招录23名书记员,有效地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在干部提拔任用和晋级方面,区党委充分尊重法院意见,只要法院工作需要且符合任职条件,区委都大力支持。20102月提任1名副院长,调整、充实法院领导班子,一季度提拔正、副职中层领导共9人、审委会委员5人。区党委还十分重视法院干部政治级别待遇,在法院就有关干部政治待遇作了情况汇报后,区委政法委、组织部派人深入了解情况,进行调研。4月份一次性为法院8名干警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包括2名正科、6名副科。同时,人大对法院提拔任命的干部,及时召开会议按程序任命。组织的支持,充分调动了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法院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全力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帮助法院排除各种因素干扰,做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坚强后盾。区委、区政府会对具体案件严格做到不干涉、不介入、不批条子、不打招呼。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帮助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法院、公安、检察等各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小组,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板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并要求各部门、乡镇要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带头履行义务。

 

四是重视法院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工作。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不断加大法院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法院经费落到实处。同时,重视法院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应享有的等级补贴全部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调动了法官工作积极性。区委、区政府还关心法院的基础建设,经常过问法院新大楼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该院新大楼工程正在筹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