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滨海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支持下,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着力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护公民权益、协调官民关系、化解官民矛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安定团结的独特作用,为保障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计179件,办结各类行政案件计179件,比去年同期133上升34.59%

 

一、行政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通过认真的调研和广泛深入的征求意见,现对我院在开展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协调难度大

 

表现在判决、裁定的案件上诉率偏高,行政相对人因裁判均维护政府而对法院信任感降低。当前,诉讼和执行案件中出现新类型案件,但总体看,房屋拆迁、土地审批、房屋登记、劳动社会保障四类型案件较为突出,而且审理难,协调难度大,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率高。

 

(二)应诉能力普遍有待提高

 

个别行政机关在诉讼类案件中审查把关不严。表现在出庭应诉能力不强,对证据的把握应用反应很慢,对诉讼中出现的风险预期估计不足,导致在庭审中多次出现被动。如在王某诉滨海县公安局不服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中,同一个案件在庭审中出现了两本存在多处误差的卷宗,给后期审判以及协调带来了极大的被动。

 

(三)行政执法人员自身认识不到位

 

如计划生育类案件,个别工作人员对中央人口政策理解有偏差,导致在执法中底气不足,怕得罪人,总想做“好人”,甚至出现放风泄密现象,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执行案件财产线索不明确,人员去向信息缺失,滨海港镇一个被执行人其家庭住址在六合庄,距离县城很远,目前该案虽然经过我院执行人员在不同时间段到现场次数达五次以上,但仍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线索。

 

(四)执法不平衡现象严重

 

部分处罚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全县范围内亟待平衡,表现在重视程度、执法尺度、执法对象的选择等方面。我县大套乡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乡长亲自带队,措施得力,信息准确,反馈及时,相应该乡成绩很突出,成功对外出打工人员计划生育处罚案件进行了异地查封,足额扣划社会抚养费,有力推动了该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开展。而个别乡镇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对上报的执行对象审查不够,部分村组干部将平时工作不好做,经济能力很差的超生户提交执行,虽经过我院穷尽执行手段,亦不能执行到位,出现一定的负面效应,干群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院的工作也产生了误解。

 

(五)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强制执行依赖性太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受各方面因素制约,只可能对部分确需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并进一步带动其他大量的案件进入自觉履行状态。而目前出现个别部门在执法中对强制执行依赖性过强,自身执法威信树立不足,和谐执法停留在了口号上。如南湖景区的饭店,大批量的被申请到了法院,对“处罚停止营业,罚款数万元”进行强制执行,势必导致牵制大量工作精力,执行阻力很大,不利于地区稳定。

 

(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形式大于实质效果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目前仍然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被动出庭的多,主动出庭的少,副职出庭的多,“一把手”出庭的少,庭审中陪坐的多,发表意见的少,给行政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因缺乏诉讼知识,不愿出庭应诉,急需加强诉讼指导。由于庭前没有做充分的准备,对案情没有作出深入的研究,行政首长往往出庭效果不理想,其即使出庭了,也基本上是“摆设”,坐在被告席上只听不说,摆摆样子,在后期协调中,对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很少过问,导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形式大于实质效果。

 

二、对策和建议

 

(一)建议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并将组织培训工作制度化,对重大事项以及影响较大的个案能做到及时沟通交流。各行政机关提高重视程度,和法院形成配合态势,加大案件协调力度,法院对判决、裁定的案件加强判后释疑工作。

 

(二)强化“以点带面”的强制执行工作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理解法院的执法,确保做到以一案的强制执行带动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区的同类案件的自觉履行,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三)加强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诉能力的建设。着重在证据收集,执法程序完善等方面加强培训,对于人员更换频率高的部门,更要做到及时培训,必要时,组织多部门执法人员到法院开庭,加强切身感受,提高感性认识。

 

(四)严格审查,统一执法尺度。对于涉及到全县各乡镇的执法类案件,应该由县有关部门统一负责,牵头把关,统一处罚金额、执法期限等指标,并对被执行人执行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执行案件件件有效果,建议适时组织全面范围内的联合大执法。

 

(五)大力提倡学习风气。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目前,很多涉案群众对法律法规钻研力度很大,虽然在理解的角度上可能有偏差,但是其在信息收集的广度、理解的深度上,达到了一定层次,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在开庭时无法准确回答群众的提问,表现得很被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的形象有负面影响。

 

(六)端正执法动机,彻底摒弃挟私报复的现象。各行政机关应全面强化政治学习,教育执法人员以国家利益为重,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