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还是保姆? “黄昏恋”引发诉讼
作者:钱晓平 发布时间:2010-04-29 浏览次数:433
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雇佣关系,并要保姆搬出,而女方则坚称双方是同居关系,不补偿50万不会离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特殊的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解除雇佣关系,部分电器、家具归女方所有,女方搬离男方处,同时男方自愿免除女方的全部借款。
汪某因年岁渐高,膝下无子又孤身一人。经亲戚介绍,裴某到家中照顾其生活。当时,两人的关系是谈朋友兼裴某照顾汪某的生活。在此期间,裴某多次向汪某借款。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未能更进一步发展。考虑到汪某仍需照顾,为避免纠纷,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了裴某的月工资、汪某自愿支付给裴某保证金十万元、并为裴某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金等条款。随后汪某陆续支付了十万元保证金。近年来,双方关系恶化,于是汪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裴某的雇佣关系并让裴某搬离现住地。
法院查明事实后,召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指明各自不足的基础上,进行情理与法理的综合分析说理,最终裴某放弃了过高要价,达成上述协议。本案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