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少奋斗,多享受?许某希望通过婚姻来解决这个问题。他解决了吗?一场错误的婚姻就是由此拉开帷幕……。

 

家境一般的许某,由于是独子,从小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不愿读书的他,初中未读完就辍学在家,因为年龄小,父母不忍心他出去做事。就让其玩一段时间。在社会上游荡的生活,使许某再也不愿意从事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没有富有的父母,自己又吃不了苦,咋办?许某陷入了苦苦思索,功夫不负有心人。许某想出了好办法,“一定要找一个富有的岳父”。很快马某进入了眼帘,马某,家庭情况在当地数得上,其父母只有他们姐妹俩,妹妹大学毕业在南京已成家。马某因为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留下了后遗症—瘸腿,至今没有成家。了解了情况的许某托媒人到马家介绍,在媒人的撮合下,双方很快办理结婚手续。但是马某不知许某的结婚目的,婚后,许某仍然无所事事,东游西荡,需要什么都叫妻子回娘。

 

家拿,马某的父母考虑女儿的情况,觉得就应该多补贴补贴,反正自己百年之后也是留给马某。许某看到朋友们都在县城买了房子,就叫妻子回娘家让岳父为他们买房,马某的父母有顾虑,没有答应。许某记在心里。一日,许某的好朋友买了轿车,好风光。于是许某又让妻子回家,要求买车。岳父找到许某,对女婿说:“现在你还年轻,找点事做做,至于房、车,我们会为你们考虑,但不是现在,退一步说,我和你岳母都走了,什么不都是你的”。许某没有说什么。几天后,许某离家出走,一去不返,杳无音信。等了两年多的马某,走上了离婚之路。

 

响水法院陈家港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理应互敬互爱,共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综合对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据此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是人生三件大事之一。婚姻不仅是结婚两个人的事,一桩婚姻牵涉到两个家庭,甚至牵涉更多。对待婚姻是责任,是义务,而不是享受、索取。婚姻中的双方更多的是要为婚姻多付出,多经营,而不是一种手段。婚姻观念淡薄的年青一代,更需要好好体会婚姻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意义。为爱而结,为情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