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六个加强”扎实推进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序开展
作者:太仓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29 浏览次数:334
根据省高院和苏州中院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的部署要求,太仓法院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清积”活动做了工作部署,努力以“六个加强”的举措,扎实推进此次执行积案清理活动顺利开展。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配强了清理执行工作积案领导小组的力量,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组员由执行局抽调执行骨干干警组成,切实配强配齐“清积”力量,并且明确工作分工,做到职责明确,从组织上保障了“清积”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工作重点。在执行工作中,要统筹兼顾清理积案和新收案件工作,有效防止“前清后积、边清边积”情况的发生,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对列入重点清理的案件给予重点解决,在涉及特困群体、弱势群体等民生案件时要优先清理,必要时,要充分发挥好执行救助的作用,妥善解决当事人面临的生活困难。
三、严格工作标准,加强执行管理。对上级法院明确列入清理范围的“积案”实行台账管理,做到逐案登记、一案一表、一案一策,并加强个案追踪,确保件件有落实。在案结报结时,要严格审查,不留问题,确保工作内容完整,程序规范;在结案标准上,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结案标准执行,并加强结案的审查,实行合议庭、执行局长、分管院长三级把关制度;在卷宗的整理上,实行一案一卷,案件统一以复字号立案并装卷归档。
四、用尽执行措施,加强执行威慑。对列入“清积”范围内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继续广泛采取集中查询、批量查询及分片查询等方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有能力履行抗拒执行的,实施媒体曝光,并将名单抄报金融机构,必要时,根据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威慑力度。
五、争取工作主动,加强执行联动。法院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同银行、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反馈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法院还加强同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协作交流,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纠纷解决模式,有效提升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率。
六、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加强清理执行积案的问题查摆和经验总结,不断分析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有效的做法和措施及时推广普及,进一步健全执行规范制度,做到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郑金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