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法院以追求和谐诉讼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宗旨,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1-4月,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合计为85.41%,同比上升10.38%。全市法院不服生效裁判向省院及本院申诉、申请再审数为150件,去年同期为210件,同比下降28.57%,全市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65%,同比下降0.2%。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申请执行大幅减少,共收民事执行案件8977件,同比下降15.93%。

 

诉前调解,在亲民服务中感受和谐。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两大中心,已全部投入运行。诉前调解中心由本院法官承担主要调解职责,同时外骋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和本院离退休法官调解员开展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崇川、港闸、海门、海安等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成为诉前调解工作的典型。近日,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率领中央督察组一行莅临崇川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以地方政府的好“顾问”、人民群众的好“娘舅”、经济发展的好“帮手”,高度肯定了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认为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值得向全国推广。 今年,市中院知产庭学习陈燕萍工作法,做到法理情并用,连续调解六小时,一次性化解南通鑫缘茧丝绸公司与茧缘丝绸纺织公司两家大型企业间商标侵权、专利无效宣告、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等10个纠纷,其调解解纷能力,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为规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市中院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的5大职能和25项具体职责。编印了《诉讼便民100问》手册,免费发放给来访人员。制定各种文书样式和制度,使诉讼服务有章可循,使来访人员咨询有人应、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各项便民举措使人民群众在点点滴滴的细节中感受着和谐诉讼的氛围。

 

健全机制,在落实责任中追求源头解纷。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争取源头解决涉诉矛盾纠纷。一是建立指标考核奖惩机制。市中院建立了由8项调解工作指标和12项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出台《全市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暨调解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完善了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和深化调解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机制。二是建立质效动态管理机制。全市法院通过对重点指标跟踪、法官业绩考评、条线业绩管理和审判流程节点等软件运用研发,实现对法官业绩自动考评、指标实时通报、节点自动跟踪到院、到庭、到人。为全市法院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提供了强有力的推进平台。三是建立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市中院制定出台《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程序和信访责任倒查规则,明确了涉诉信访案件原承办人责任制的处理流程,专门开发了涉诉信访管理系统软件,审管办扎口信访案件的结案管理,对各类信访案件的化解情况进行专项通报、考评和奖惩,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状态处于软件流程的全面监控之下。四是建立立审执协调管理机制。全市法院把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审执各个环节,贯穿于一、二、再审全过程,在不同审级、不同部门、不同法官间开展全程联动调解工作。

 

强化联动,在能动司法中追求实效。全市法院自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以来,着力提升法官涉诉矛盾化解能力,力争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取得新成效。海门法院积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化解重大、突发、矛盾易激化的涉农纠纷,如树勋镇高压电网改造过程中,少数农户与政府就拆迁补偿无法达成协议,拒不搬迁,法庭数次协同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农户家中,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最终得到了农民的理解和配合,确保了市重点电网改造工程的如期进行。三厂法庭在交警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和交警部门有效配合,使90%以上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港闸法院在乡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积极探索调解前置机制。启东法院对劳资纠纷实行全委托调解,借助合力共同化解劳资纠纷。开发区法院开展“法官五进”活动,要求全院干警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大张旗鼓地宣传调解功效。海安法院设立片区法官,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深受老百姓欢迎;如皋法院加紧推进简易科技法庭建设,确保每个法庭至少有2 个简易科技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与公安110 联网,确保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该院建设联通院机关与人民法庭的信访视频会议系统,强化远程监控,方便审判、信访等工作的开展。崇川法院将优秀法官派至社区挂职政法副书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排查化解纠纷,都取得很好效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