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规范调动社会力量化解纠纷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29 浏览次数:296
苏州沧浪法院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对抗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调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起“专家顾问、共建联动、系统管理、源头治理”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一、专家顾问机制。法院为更好应对相邻关系、医患纠纷中可能存在的专业知识问题,专门邀请房屋鉴定、建筑装修、医药学等领域的第三方专家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一是为当事人解答相关疑问,促进矛盾双方和解;二是向法官提供咨询意见,使案件处理更具科学基础,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根据专家本人意愿,通过法定程序吸纳其成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调解和审判,确保纠纷处理更具实质公正。
二、共建联动机制。在与辖区内各街道社区、单位部门签订和谐共建协议中,明确将纠纷联动处置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效型工作来抓。法院选派了15名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各共建协作单位的调解指导员或工作联络人,做到纠纷及时发现,化解通力协作,处置有效快速。
三、系统管理机制。为保证社会力量化解纠纷工作的协调有序,法院紧密依靠地方党委,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建立统一的社会纠纷化解的协调平台,对具体工作做出统筹安排,确立完善的激励、惩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好局面。同时,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立多部门联署办公场所,构建的纠纷分流体系,科学管理纠纷处理流程。
四、源头治理机制。深入抓好纠纷预防工作,从加强法律服务角度紧盯纠纷源头。积极发挥巡回审判、法官工作室等的功能作用,通过持续性法律咨询答疑服务,解决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促使当事者理性看待和处理问题,避免小矛盾酿成大纠纷,有效减少了涉诉纠纷的产生。与法院建立共建关系的四个社区,一季度民事案件发案量同比下降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