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0-04-29 浏览次数:408
4月2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省法院出台的《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省法院的《意见》很全面,所采取的措施很具体、很有针对性,望全省各级法院认真抓好落实。昨日,省法院的这份《意见》通过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
《意见》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表面上是对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上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在对已有发展方式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纠纷。如何处理才更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是摆在法院面前的紧迫问题。省法院出台《意见》,遵循强化司法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强化司法保障措施的实效性,强化司法保障措施的整体性基本原则,在坚持依法审判的同时,积极运用司法政策,及时有效地指导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力求通过这样一种能动的司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
《意见》内容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措施互相配套、互相促进,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整合力量,包括保障经济结构调整、保障产业结构调整、保障自主创新战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七个部分共二十五条措施。
在保障经济结构调整方面,《意见》明确,妥善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探索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所形成股权的司法保护措施,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正确认定中小企业以仓库提单、大宗原材料、在建船舶和建设工程等设施、商铺使用权、捕捞证、应收账款等进行抵押、质押的担保合同的效力,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引发的案件,服务城乡结构调整;妥善审理涉及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发案件,服务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妥善审理消费纠纷案件,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妥善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案件,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
在保障产业结构方面,《意见》要求,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妥善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妥善审理金融和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现代金融业加快发展;积极受理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保障自主创新战略方面,《意见》涉及六条司法措施,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战略产业发展;加大对侵权人的制裁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威慑力;规范技术交易市场秩序,促进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利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强化司法保护职能;依法采取各种诉讼措施,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
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上,妥善审理各类环保案件,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健全环保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强化司法保护职能。在保障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妥善审理涉外投资纠纷案件,优化国内投资环境;妥善审理涉外贸易纠纷案件,促进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在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上,进一步规范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加强对联系企业活动的组织领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强化联系企业活动的工作措施。
为了确保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取得实效,《意见》的第七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和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了两条司法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工作机制。
据悉,《意见》下发后,省法院将着力抓好各项具体司法保障措施的落实与深化,跟踪各项司法措施出台后的实施效果,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继续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采取有效的司法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