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行公众开放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0-04-28 浏览次数:288
丰县法院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了民意沟通,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提前精心准备。为搞好“公众开放日”活动,该院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推行“审务十公开”制度,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视频庭审直播,量刑规范化改革等,并通过带领群众参观审判区、办公区,介绍法院组织体系、审判工作机构及职能,将法院司法工作最大限度地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增强公众开放日”参观效果。该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人民调解员、社会群众中邀请了三十余人,参观了我院的部分设施、庭室,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群众与法院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让参观人员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四为法院“公众开放日”,每次开放时间为半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群众均可以在开放日前,向法院进行电话预约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