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小伙连环偷窃,为了销赃选择废品收购站作为窝点;三个老板为了赚昧心钱,明知是赃物却毫不避讳照单收入囊中。

 

20094月至9月,句容无业人士孙某先后在句容市开发区、华阳镇等地,采取搭线点火、挂档冲响、砸车窗玻璃等手段,连环盗窃作案11起,窃得电动自行车、变型拖拉机、面包车、摩托车等物品,合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7563元。期间,为把赃物倾销干净,孙某将目光瞄准了废品收购站,认为将偷来的车辆当作废品卖掉既可以尽快将东西脱手换成钱,又可以掩人耳目,实在是一举两得。于是孙某在每次偷盗成功后,先后找到邓某、马某、许某三家废品收购站谈这笔“生意”,然而当三人后来知道这些车辆实为孙某偷盗而来时,仍以收购的方式予以掩饰、隐瞒,帮助孙某共销赃物37705元。

 

近日,句容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依法判决孙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邓某、马某、许某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八千元、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