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建立院领导联系企业工作制度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261
为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丰县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建立院领导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各联系点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
一是要求联系企业的院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原则上每季度到企业不少于一次。
二是要求对企业负责人来访,由负责联系的院领导亲自接待,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接待的要安排专人接待,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要求院党组每月和每季度分别召开一次落实联系企业工作制度专题会议,分析工作现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年终对落实该项工作制度进行一次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