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载亲情缘何灰飞烟灭?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1166
那天上午,刚进法庭大门,就看见一个女人在那儿等着了。我心中不禁纳闷:这么早来,到底有什么急事儿?
刚坐下打开电脑,那女人便急急忙忙地跟了进来。我注意到,她走路时明显腿脚不便。见她身有残疾,我心中不由地多了几分同情,忙问她有什么事。
那女人递过几张纸来,我仔细一看,是份诉状。从诉状中得知,女人名叫陈某某,此次起诉是向养父母陈某夫妇索要拆迁补偿款的。
俗话说,生恩不及养恩大,陈某某何以要将养育自己多年的养父母告上法庭呢?
陈某某告诉我,2003年,因城市建设需要,她所在的村进行拆迁,人均补偿4万余元。养父陈某因是事业单位干部,故只享受同村居民的27%的待遇,而陈某某本人应享有4万余元的补偿款。但因当时补偿款并未以现金方式发放,而是以户主之名发放股权证,定期领取利息或申请支取本金。陈某某认为,近年来,养父母既不关心自己的生活,又不让自己享有拆迁补偿权利,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补偿款。
办理立案相关手续时,我惊奇地发现陈某某竟然是用左手签字的。原来,陈某某右手也有残疾。看着她,我心中不由地感到一阵心酸。
送走陈某某后,我又通知了其养父母,并约定了开庭日期。
约定的时间很快到了,陈某某和她的养父母都来了。见到两位老人,我心中的疑问更深了:两位已到风烛残年的老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对养女苛刻的人呀,难道真是人不可貌相?
征求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一说起陈某某索要补偿款的事儿,两位老人就气不打一处来,陈某某的养母林某更是气得浑身直打哆嗦:“法官,你来评评理。我们俩没有孩子,领养她就是图她给我们养老送终。你看她手脚都不方便,把她从小拉扯大也不容易。小时候上学都是我背着呀。现在她大了,为这么一点钱就跟我们闹成这样,真让人寒心哪!”
陈某某并不否认养父母的养育之情,但她认为补偿款应该是自己的,坚持要养父母将补偿款给她。
经过调解,陈某夫妇最终同意将22000元的股权补偿给养女陈某某。
看着端坐在原告席上的养女,陈某夫妇不禁悲从中来,随即提出:“她若要补偿款,就必须与我们解除收养关系。以后,她没我们这样的父母,我们也没有她这样的女儿。”
承办法官进行了释明,解除收养关系需另行提起诉讼,不在本案中处理。
陈某夫妇当即提交了诉状,请求解除与养女陈某某的收养关系。后经调解,双方解除了收养关系。
为了一笔补偿款,数十载的亲情灰飞烟灭,此中深义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