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邗江法院开始推行“驻村法官”制度,就是通过不完全统计的方式,选定民事纠纷发案相对较多的行政村(居),由人民法庭选派一名法官结对联系,主动开展诉前矛盾排查化解和民调指导等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结对村(居)民主法治建设。

 

首批选定了三镇4个行政村为结对村,邀请各镇司法所所长、结对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召开“驻村法官”推进会,详细介绍该项举措的动因,明确“驻村法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和工作纪律,并力争借助“驻村法官”活动的载体,深入推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创建成“和谐村庄”和“民主法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