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实现多赢
作者:王勤 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378
“像这样具有‘公信力’和‘平民化’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日前,当连云港开发区某市政公司职工代表从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庄海雁手中,接过判决书看到该公司改制后295名职工的股权被确认时说。
笔者看到,在这份刚宣判的判决书上,签有人民陪审员庄海雁的名字。在连云法院,从民商事案件到刑事案件审判,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审。连云法院院长史良成介绍说,出于“公信力”和“平民化”的多重考虑,该院挑选了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化程度的社会各阶层人员,经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对于案件处理的不同意见,将单独记录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毕竟这是“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法律裁判。
据了解,由于该院十分重视挑选热心于人民陪审工作的陪审员,加上依法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从而,确保了他们不当陪衬当陪审。2009年1月在审理李某聚众斗殴一案时,人民陪审员乔伟通过对案情的充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被告人虽然伤害了他人,但不是蓄意伤人,犯罪情节一般,而且被告人是在被害人先动手打人的前提下殴打被害人致伤的,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加上被告人以前干过保安,无违法犯罪记录,对维护社会治安也作过一些工作,可给予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人民陪审员成了担负道义的“裁判员”。
对案件质量实行评查监督是连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一大亮点。近年来,连云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监督机制,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的跟踪评查,他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案卷,小到错别字,大到法律规范的运用,共发现问题5处,该院及时将其案卷评查结果通过局域网公布,在院内引起一定反响。通过参与庭审评议和案卷质量评查,积极地向法院提出建议,去年以来共提出3条,言词恳切,意见中肯,均被该院采纳。对于促进审判和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案说法,宣传法律,老百姓更容易接受的作用,连云法院主动搭台,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让人民陪审员唱“主角”,了解案情,放手让陪审员做未成年人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心理阴霾,让他们认罪服法,乔伟在参与81件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表现突出。不久前,连云法院在审理江某盗窃一案时,担任合议庭成员的乔伟在庭审中发现两被告人刚刚成年,涉世不深,心理上比较幼稚,一失足成千古恨,刑罚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挽救人的灵魂。在审判结束后,征得审判长王林烟的同意,乔伟把两被告人留在法庭上给他们上了几十分钟的法制教育课。他从人生观、价值观、犯罪的后果、将来的前途等对两个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教育,通过教育,两被告人心理受到了触动,痛哭流涕,表示认真伏法,好好接受改造,将来重新做人。
在连云法院,人民陪审员不只参与庭审,在诉讼的过程中,他们还结合案件的具体特点,按照“调判结合”的原则,展开调解工作,只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对公平公正有利,对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人民陪审员随时参与调解。据不完全统计,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328件,调解矛盾纠纷445起,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