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法院,感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多年来没有得到解决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一位老人颤抖地握住调解人员的手,……一个长达几年没有解决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在泰兴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泰兴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能动司法理念的指引下,在双方当事人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在调解人员热心、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圆满地划上句号。

 

201048日大清早,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泰兴法院立案大厅休息区步履蹒跚地徘徊着,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什么。正在整理材料的泰兴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老戴看到后,急忙放下手头工作,挽着老人进了办公室。

 

一听老戴询问事由,老人的眼泪立马溢了出来,随即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老戴:“有个人欠我的钱,我向他要了好几年,都没要到,我已经来法院好几趟了!”

 

经了解,这位老人名叫曾仁元,75岁,身体条件欠佳,其与一名叫羊爱民的人有一宗买卖麸皮的欠款纠纷,金额1425元,由于羊爱民常年外出打工,这笔钱款至今未得以解决。经过打听,老人得知,近几天羊爱民回来了,但过几天可能还会外出,于是赶紧来到法院寻求帮助。看着老人执着的神情,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老戴感到:老人虽年事已高、身体不便,但若不能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其还将会在漫漫维权路上继续走下去。

 

老戴随即向立案庭领导请示,请求驱车赶至羊爱民家,以便了解事情原委,确定解决纠纷的方式。经院领导同意,立案庭张翠华副庭长、调解人员老戴伴随曾仁元,一同赶到羊爱民家中。

 

但事不凑巧,羊爱民并无家中,调解人员只能向其邻居羊维钧告知来意,陈述纠纷内容,并希望能转达羊爱民,让他能主动去法院参加调解。听着张庭长及老戴入情入理的陈述,羊维钧非常赞同,并热心地表态:“一定转达羊爱民,一定劝说他参加调解,彻底化解这起陈年老账。”

 

次日上午,羊爱民如约来到法院诉前调解办公室,双方均自愿在诉前调解解决纠纷。经过羊爱民诉说,原来迟迟不还欠款,是另有原因:曾仁元也拖欠其400多元肉款,而曾仁元却一口咬定只欠肉款158元,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随之高涨。

 

经过反复询问和查阅书证,老戴发现,双方的争议其实并不大,症结主要在于肉款。曾仁元提供的肉款欠条,并无落款时间,且双方均表示记不准具体时间,但羊爱民对其书写的1425元欠款承认属实,且对158元肉款也表示认可,这说明羊爱民是坦诚大度的,对解决纠纷是有诚意的。鉴于此,老戴耐心地解释道:“你们之间的纠纷不能了结,除羊爱民因诸多原因导致现实困难的实际情况外,还有你曾仁元也拖欠了他羊爱民的猪肉款的数额不能确定这一因素,羊爱民记忆中是400多元,邻居们也认为有这回事,而你曾仁元自己记忆中只欠羊爱民158元。这笔糊涂账,谁也理不清,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难以了断,你们双方能否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羊爱民爽快地答应了:“我听从老戴的意见,曾老也这么大岁数了,以他说的欠款数额为准结账,我目前经济困难,约期归还。”曾仁元听后也爽快地表示:“你(指羊爱民)只要说话算数,我同意约期归还。”至此,双方在泰兴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并根据双方的申请由本院制作并送达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双方满意地离开了泰兴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