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闹分手急煞老翁 为保财产父子谋诉讼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491
老王的儿妻冷某,与其子小王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老王曾将自己的房产在儿子婚后过户了儿子,很是担心奋斗了大半辈子的财产,会被儿媳侵占,故心生一计,与儿子联手将儿媳告上法庭。
规避政策房产登记给儿子
小王在2002年与小冷相识并恋爱,同年登记结婚,次年育一婚生子,自从有了孙子,一家人的生活更是过的和和美美。2004年,老王一家三代共同居住的老宅遇拆迁,根据政策,他可以拿到一定补助,并有优先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老王拿到20余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后,便在附近的一处拆迁安置房小区里看中了一套房子。老王心想,自己已是风烛残年,没多少年的日子可以过了,如果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将来再过户给自己的儿子,那可是需要一大笔过户费用的。老王灵机一动,于其这样,不如直接将房子以儿子的名义买下来,这样即可以规避政策规定省很多费用,又省了将来的很多麻烦。于是老王便将钱交由儿子、儿媳来购买房屋。自然房屋产权人一栏写的儿子小王和儿媳小冷的名字。
感情不和儿媳起诉闹离婚
老王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后,本为一家人可以享受天伦之乐,过着幸福的生活,却不料儿子媳妇因为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老王在得知儿媳要与儿子离婚这一消息后,犹如睛天霹雳,一时间不知所措,他所担心的不仅仅是他们家庭的幸福,更担心他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劳动成果,因为儿子的离婚将化为“一江春水向东流”。如果儿子与儿媳离婚,那就意味着价值二十余万元的房产就要被儿媳分走一半,老王实在后悔当初拿钱给儿子与儿媳去买房子。但是没有多长时间,小冷起诉要求与小王离婚一案,没多久法院一审作出了驳回原告小冷诉讼请求的判决。法官希望双方当事人在能改掉各自的缺点,互相信任、互相关心,体量对方,相信可以维护家庭并取得幸福。得到这个消息,老王心里的一块石头暂时落地。
为保房产父子谋划打官司
法院虽然驳回了小冷离婚的起诉,但是她根本不愿意再同小王共同生活下去了,一直在娘家生活。这情形,老王看在眼里,却急在心里。怎么办,如果儿媳坚持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财产就是当然不保了。不行,无论如何得想个办法保住房产。于是,老王想出一个注意,就是让自己的儿子书写借条给自己,自己再来通过起诉儿子与儿媳,希望通过诉讼达到自己的目的。转眼六个月过去了,正当小冷打算再次诉请法院要求与小王离婚时,一纸传票送到了她的面前。原来,她的公公以丈夫小王向其借款二十万为由将她与丈夫一并告上法院,同时送来的还有起诉状和四张借条的复印件,上面借款人一栏赫然写着丈夫小王的名字。接到传票并看到借条复印件的小冷一下懵了,自己与丈夫从未向公公借过钱,怎么会有借条?
还原真相申请鉴定辩真伪
很快,开庭审理的日子到了,法庭里座满了街访邻居,大家三言两语的议论着。法庭上,老王当庭出具了四张借条的原件,并主张四张借条都是被告小王在2004年出具的。质证时,被告小王承认四张借条系自己2004年出具,而被告小冷却向法院申请对借条出具的时间进行字迹鉴定以确实借条的真伪,老王满是轻松的脸孔立刻紧张了起来。但是,事已至此,老王仍认固执已见的认为自己确实曾经给过儿子二十万元买卖房屋,而且儿子出具给自己的借条虽然是后补的,但真实性没有问题,再说能不能鉴定得出来也不一定,不管怎么样自己不能在气势上输给对方,所以,老王鼓足勇气同意鉴定。经过10多日的等待,借条真伪鉴定书在众人的惶惶不安中终于露面,借条出具的时间是在近期,而非2004年。据此,法庭当庭驳回原告老王的诉讼请求。同时,还判决老王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高额的鉴定费用。
法官感言
这起诉讼就这样以老王的败诉而尘埃落定。但是该案却令我们深刻的思考,从保护自己的利益上看,老王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的愿望只是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为了节约一点费用,他毫无顾虑地在家庭和睦时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显然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法官在此提醒人们,贪图小便宜有时会损失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