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法官上门调解促当事人冰释前嫌
作者:潘瑛 发布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417
“没想到徐法官能上门帮我们解决问题,想当初自己还不遵守出庭承诺,真是惭愧极了!”巡回调解当天,家住陆杨镇龙泾村的主妇沈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翌日,原告方黄某又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上了一面写有“下乡开庭、情系百姓、为民解忧、共筑和谐”十六个大字的锦旗,并表示:“我们双方老友能重修旧好,人民法官功不可没!”
原来,迅达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与沈某夫妇本是多年好友。2007年,沈某夫妇有意在昆山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便通过黄某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帮忙介绍房源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黄某不仅垫付了所有的手续费用,还借款3万余元给沈某夫妇支付房款,为此沈某夫妇非常感激,还承诺要尽快归还借款及支付相关费用。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期,沈某夫妇却未能如约还款,黄某经多次催讨没有结果后,无奈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向两被告邮寄送达了应诉材料,但是到了开庭当天,却迟迟不见两被告的身影。在向原告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徐琴认为这起居间纠纷有着较为充分的调解基础,便立即带领书记员下乡找到了被告家,沈某当时表示需要时间核对账目,并承诺一定参加五日后举行的庭审,不想却再次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