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案是精品 件件促和谐-江苏省宿迁中院审理知产案件凸显双效
作者:治国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4-26 浏览次数:240
“不但重视法律效果,而且把握好社会效果,关注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宿迁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说每一件都是精品,基本上达到了促进和谐的目标,这是很难得的。”4月23日,江苏省宿迁中院对一件侵犯网络域名权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当原被告双方自愿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场握手言和时,人大代表们对庭审结果给予了以上评价。
该院领导认为,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是被侵权人,还是侵权人,他们都需要司法力量的扶持和帮助,特别对侵权人,更需要把他们引入正轨,而不能局限于有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审理案件,往往只是服务企业的开始。去年以来,宿迁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件,涉及侵权赔偿标的总额为2400余万元,由于该院在审理中充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利益,认真分析双方经济发展中的长远效益,当事人都能够理解并服从判决结果,近七成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其中19件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有18件在较短时间内调撤,涉案标的额1933万元,均产成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国内驰名商标“洋河”的使用权人和管理人,江苏洋河酒厂每年都要腾出大量精力应对镇内镇外形形色色的的“李鬼”。针对这种状况,该院一方面选择侵犯“洋河”、“蓝色经典”商标权的典型案例,定期到洋河镇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加大对侵权人的制裁力度,通过鲜活的案例,打消潜在侵权人“傍名牌”想法。另一方面派出法官进驻洋河镇,到一些曾经的被告企业搞调查研究,挖掘他们潜在的“绩优股”,着力培养企业主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学习“洋河”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法官们的帮助下,目前洋河镇已经有17家中小型白酒企业拥有了正常使用的产品商标。去年该院还配合省法院在洋河镇召开了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研讨会,推动了司法和行政保护企业品牌工作协同开展。该项工作得到了省高院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认为宿迁中院在更大范围内保护了洋河酒厂等企业的驰名商标权,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