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耄耋之年的老阿婆真是喜从天降,因拆迁分得三套住房。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其中两套房却被儿子鹊巢鸠占强行入住。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判决被告薛晓(文中均为化名)立即迁出已入住的两套房。

 

行动不便的阿婆得知自己分得三套安置房后,即委托儿子办理相关手续。拆迁协议签订当天,薛晓至拆迁办领取了三套房屋的房卡,后又领取了其中两套房屋的钥匙并搬进床、柜子等诸多家具入住。阿婆多次催促儿子迁出,遭拒绝。为此,阿婆诉请至法院。

 

开庭当天,薛晓并未出现在法庭上,法院作缺席判决。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阿婆老房屋被拆迁后,拆迁公司依法为其安置补偿三套房屋的所有权归阿婆所有。现因薛晓未征得所有权人同意擅自侵占其母亲的房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阿婆要求儿子立即迁出自己被安置的两套房屋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使是父母的财产,亦不能擅自强占,否则一方面影响家庭和睦,另一方面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