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实施“春风行动”采取三项措施惠农家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04-23 浏览次数:263
“真的太感谢法官了,为了方便我,把法庭都搬到我家门口了。通过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儿子把该付的赡养费付给我了,太感谢你们了!”
一是开通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春耕生产农忙时节,该院灵活采用电话预立案、巡回办案点立案、节假日立案等方便群众诉讼的立案方式,开通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确保老百姓诉讼不误农时。对上门立案的案件,该院严格审查材料,充分行使释明权,使当事人一次性补足材料。
二是简形式、详审判,巡回审理到农家。 在绿色立案基础上,该院结合地域特点开展审判活动,简化审理案件程序,积极走村入户,就地审案、化解矛盾、解惑释疑,将庭审设在村部农家、田间地头。在保障庭审质量的同时,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抚养纠纷、伤害纠纷、家庭纠纷、邻里关系等小纠纷、小矛盾解决在基层,并及时受理与春耕生产有关的物资案件。
三是贯穿“调、快、便”工作思路,实现司法惠农。在审理涉农案件中,该院贯穿“调、快、便”的工作思路,截至4月中旬,该院5个派出法庭共受理涉农民事案件86件。巡回审理45件,平均审限期15天,调解率达80%,执行涉农案件26件,兑现金额67万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农民朋友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