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历时一年半之久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握手言和。

 

2008819,市民杨先生新买安装不久的某知名品牌热水器出现漏水,装修一新的家中地板、墙纸、家具全部被水浸泡,损失严重。杨先生一纸诉状将该热水器生产商、销售公司、售后服务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6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就漏水原因和损失价值等分歧较大,争辩激烈。后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热水器漏水原因及损失价值进行鉴定,结论为:热水器漏水是热水器与水管的连接阀门用材不当,腐蚀开裂所致。而该阀门是生产商原先委托的另一家售后服务公司安装上的,并非生产商规定提供的标准配件。由于该售后服务公司的服务不规范,事发前已被生产商解除委托。查清了漏水原因,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协商,从事实、情理、证据向双方解释法律、示明利弊。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由该热水器公司一次性赔偿杨某损失7万余元,并承担鉴定费、诉讼费2万余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本案中,如果生产商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把好售后服务关口,安装环节使用标准配件,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诉讼。企业在维护好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和品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