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联手,成功协调化解一起群体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0125,潘某等22人合伙包租王某客车到常州走亲戚。在返回的路上,因雨天路滑加之王某处理不当,致车辆侧翻,造成潘某等22人不同程度受轻伤。事故发生后,潘某等与王某就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遂向金湖法院起诉。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比较尖锐,受害人情绪偏激,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严重后果。但根据法官首次与双方当事人接触的情况,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数额上。为此,该院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送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院指派两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协调,对涉案人员开展针对性的释法析理工作,并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化解方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和配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谅解,由王某一次性赔偿潘某等22人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群体性纠纷终于偃旗息鼓,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