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妇委会自成立以来,全体女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四个方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努力争创省“巾帼文明岗”。

 

加强联系,共话维权。加强与市妇联的沟通合作,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现象的发生。定期送法下乡,邀请基层妇女干部旁听庭审,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不定期邀请妇联干部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并邀请妇联干部旁听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妇女干部亲和力强、做调解工作细心耐心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注重调解,构建和谐。成立了婚姻案件专业合议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注重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团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将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深入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用亲情、友情、热情和柔情诠释法理,有效促进纠纷化解,增进家庭和睦团结,化干戈为玉帛。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妇女儿童维权浓厚氛围。通过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在闹市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以《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要宣传内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直接、便捷的维权服务,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扶弱济贫,倾情关爱。女干警积极与农村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留守儿童经济上的帮扶、精神上的关爱。建立回访帮教制度, 对后进或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进行走访帮教活动,做好教育、挽救工作,让失足青少年能更好地悔过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