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贩卖毒品为发财,获刑五年含泪入狱。近日,江苏省响水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是湖南人,15周岁。20091013,被告人曹某以每袋100元的价格将毒品海洛因卖给赵某7袋、李某夫妇1袋、刘某1袋,每袋重量约0.11。案发后,响水县公安局在被告人曹某住处扣押白色块状粉末15袋,重7.2。经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该白色块状粉末均检出海洛因。法网恢恢,曹某终落网,被判刑之后留下悔恨的泪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