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偷盗被逮欲脱身,情急之下遗忘了自己的电动车,靠着电动车里的几张名片,顺藤摸瓜抓到了贼。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并处罚金1000元。

 

201012014时许,派出所接一女子报案称一男子闯入到其家中盗窃,该人在逃跑时没来得及把自己的电动车开走。民警在电动车的后备箱里发现几张叫刘某的做花岗岩生意的名片,通过名片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刘某,由此牵出了两起案件。

 

因老婆出了车祸,201011514许,刘某到老乡家未借到钱,就在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偷,来改变眼前的窘境。刘某来到一没人的办公室,顺利偷走了2700元现金。5天后,刘某又来到上次的地方,把电动车停好后走到其中一户人家门口刚刚推开门,“干什么?”里面传来了一女人的声音。“找人”刘某边搪塞边准备离开。一会儿,女人抓住他推到外面的阳台上并大呼“抓小偷”。刘某挣脱逃跑也没有来得及开电动车。就这样,一向精明的生意人刘某,这次给自己人生做了个“不划算”的交易。两次偷盗总共收获2700元,但他却失去了一辆电动车、半年的自由生活另外还要罚1000元。

 

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