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窃贼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有的人却心生邪念,竟以到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妄图贪占便宜,其结果只能是落得身陷囫囵。今日铜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原本是受害人的老杨最终被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0212日凌晨,被告人老杨以陈某(另案处理)盗窃其子的购鸡款要到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要求陈某书写欠条二张,一张为“陈某今欠鸡款14600元”交给卖鸡人王某,一张为“陈某今欠钱11000交给被告人老杨,随后,老杨之子将价值14600元的鸡从王某家提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的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判处老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